开展执法宣传 共建和谐湖区
东湖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,也是大量夏候鸟如水雉、须浮鸥的重要栖息地。为有效保护东湖生态环境, 2023年2月16日,区林业局联合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九江监测站、区公安局森林分局、水上分局、港口派出所等部门在东湖开展联合执法宣传行动。
联合执法宣传组首先在港口天鹅湖景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,通过发放《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台历和宣传册等,宣传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湖区管理规定,周边村庄二百余名村民参加宣传活动,启动了非常好的效果。随后联合执法宣传组在湖区周边开展巡护巡查执法,未发现湖区有人为破坏湿地和候鸟栖息环境的现象。(饶少峰)